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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4-05-01 13:41:59点击:1761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怎么算?大家都清楚地知道,商标注册有一定的风险性,这种风险主要就是商标存在被驳回的可能,但是商标被驳回了也不用过分地担忧,可以通过商标驳回复审进行翻盘,那么,你了解,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怎么算?下面请看小编详细介绍。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怎么算?

  一、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一)《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三)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委托代理组织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二、商标驳回怎样申请复议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怎么算?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申请被驳回而进行的复审需要我们提供一定的材料同时准守一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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